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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费用18000元(含公正费用及资本印花税),标准报价只适用于以个人爲股东、註册资本少于100,000澳门元之公司。若以法人爲股东或註册资本多于100,000澳门元,价格另报。如贵公司在澳门没有注册地址登记,我们可提供本公司地址作为注册地址登记,每月收人民币800元,最少借用期为3个月。